拖欠工人工资是否构成犯罪行为
要是老板故意不给员工发薪水的话,那这事儿可不能小看。你说公司老板是不是在偷偷地转移财产还是藏起来了?咱们说的这个逃跑,其实就是指用人单位别想赖账不付给职工应得的工资。而且这种情况下,劳动报酬的金额还得算是很大的。经过相关人员警告后仍然不给的话,那这种行径可不就构成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吗?这样做不仅严重侵犯了我们劳动者的权益,还给劳动用工关系和整个市场经济秩序带来了破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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